模仿网络上的暴力游戏 两少年主演现实悲剧

  • 来源: 新浪游戏 文:caokui   2015-03-13/16:54
  • 2月13日,两“90后”少年三省特大抢劫杀人案在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人获死刑。调查发现,两人沉溺网络暴力游戏,而所处的周围环境对其成长起到了负面影响。

    为一夜暴富,两名“90后”少年9天内在湖南、广东、云南三地作案,杀害7人,其中一位被害者怀有5个月身孕。2015年2月13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两少年流窜三省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二审宣判,判决被告人之一刘启智死刑。

    9天 流窜3省制造7命案

    2012年8月30日,云南富源县营上镇红红旅社发生一起凶杀案,怀有身孕的店主和两岁女儿在客房被杀,旅社店主的卧房被翻得乱七八糟。警方展开侦查,发现8月30日上午10时31分,两名男子进入案发现场附近一家网吧后直接进了厕所。大约6分钟后,他们奔跑着离开,形迹十分可疑。

    同时,另一组侦查民警在距离红红旅社五六十米的废弃房屋内发现了一只手提袋。办案人员根据袋里存折上的信息,在富源县大河镇唐女士家中床底下,找到了唐女士的尸体。另一桩血案由此揭开。

    民警分析,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被害对象都十分相似,将两起案件作为串并案展开了侦查。2012年9月6日,警方将两名犯罪嫌疑人付某和刘启智抓获。

    付某,1995年8月出生;刘启智,1994年4月出生。两人都是湖南省武冈市桥头湾镇人。经审讯,付某、刘启智对富源县的两起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供述了之前在湖南、广东的犯罪事实。2012年8月21日,两人到湖南省武冈市湾头桥镇张先生家,持刀将张先生夫妇刺死,抢走现金、手机、香烟等,骑被害人摩托车逃离现场。

    两天后,两人抵达广东省东莞市。25日,两人决定抢劫出租屋房东。当晚8点,两人以热水器坏了为由,将房东谭女士骗至出租屋,在威胁谭女士说出银行卡密码遭到拒绝后,两人杀死谭女士。之后,房东邬先生返回出租屋时,两人以换房为由,将其骗至客房持刀威胁,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又杀死了邬先生。

    8月27日,两名犯罪嫌疑人逃窜至昆明市,29日中午到达富源县大河镇继续作案2起,杀害3人,即本文开头所述案件。至此,两名“90后”少年在9天内3省作案,杀害7人。

    留守少年结成“江湖兄弟”

    两名嫌疑人刘启智与付某身材不高、体形瘦小,脸上稚气未脱,曾是住同一宿舍的同班同学。2012年,付某离校辍学。同年刘启智也因与老师发生矛盾离校,从家里拿走800元现金后,在武冈市城区的网吧游荡。

    案发前10多天,付某在QQ里遇到刘启智,提出联手“一夜暴富”的想法。最后两起抢劫案中,两人之所以选择云南作案,是因为他们认为云南是边境,方便逃跑。此后,刘启智逃往深圳打工,付某则购买了到上海的火车票。

    令人震惊的是,逃亡路上,付某还不忘上网向朋友“炫耀”:“短时间内杀了几个人,那么多警察竟然抓不到我。”

    为了更多地了解二人的犯罪原因和认罪悔罪的态度,法院启动了心理干预机制,对其家庭及成长、学习情况等进行了解。

    付某家虽然比较贫困,但很受家中宠爱。他的亲友反映,“他爸爸出门打工,就是为了给儿子挣学费、给家里造新屋,希望孩子有出息。”

    因父母经常外出打工,刘启智从小在农村与外公外婆生活,假期与爷爷奶奶生活。高中期间,成绩一直不错的刘启智开始迷恋网络暴力游戏,经常不归校,致成绩下降被学校劝退。2011年9月,父母将他转到后来的学校插班就读,并在这里遇上了付某。刘启智身材瘦小,时常被人欺负,而付某却常常“仗义出手”,两人成了“铁哥们儿”,经常一起逃学上网。

    2013年4月10日,针对案情实际,法庭委派的心理咨询师和特邀社会调查员先后对两人做了全面的社会调查,形成了涵盖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一贯表现、犯罪原因分析、量刑建议等方面的《社会调查报告》。同时根据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师在提交法庭的心理评估报告中均明确提到:“成长过程中,其所处的周围环境对其健康成长起到了负面影响。”

    审判 断送青春的沉重代价

    2013年4月17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了为期两天的不公开审理,两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请求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刘、付共谋采用杀人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9天内分别在湖南、广东、云南三省入户抢劫4次,致7人死亡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刘、付共谋犯罪,共同杀害被害人,均是主犯。同时两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因付某作案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留守少年结成“江湖兄弟”   

    被告人请求被害人家属谅解

    据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启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6月20日一审判决宣判后,刘启智提出上诉。经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中工网  编辑: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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