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后少年买某独自或多次伙同同龄阿某、吐某三人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疯狂作案八起,盗窃他人财物后被抓获。近日,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少年盗窃案,97后三少年因盗窃分别被判刑。
新疆沙雅县少年一个月作案8起 偷盗万元打游戏
16岁正是人生的豆蔻年华,是学习知识的好时节,但少年买某因沉迷网络游戏,厌倦了校园生活,早早辍学在家。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因上网缺钱,一个月期间就独自或多次伙同同龄少年阿某、吐某在邻村盗窃村民家中的摩托车、电视机、水泵、电锯、柴油等物品,一个月疯狂作案八起,盗窃财物价值达10734元。
日前,三人被沙雅县公安局抓获,此时,三人已将部分赃款挥霍。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三少年的亲属积极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沙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买某、阿某、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中买某、阿某盗窃数额巨大,吐某盗窃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己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三被告作案时己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处罚。鉴于三名被告人到案以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改之意,均可从轻处罚。买某伙同他人盗窃,系主犯罪,买某、阿某系从犯。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非法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第一款、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买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判决阿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1500元;判决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
沙雅县人民法院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对判决均无意见,表示不上诉。现判决已生效执行。
(来源:阿克苏日报 编辑: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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